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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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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程
皮划艇规程
(2007/2/9 10:27:38)
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皮划艇比赛暨全国皮划艇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07年9月5日- 9月8日
地点:山东省日照市
二、竞赛项目:
(一)水运会项目
男子:
5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四人皮艇、单人划艇、双人划艇、四人划艇
10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四人皮艇、单人划艇、双人划艇、四人划艇
女子:
200米:单人划艇
500米:单人划艇、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四人皮艇
10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四人皮艇
(二)全国锦标赛项目
男子:
2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四人皮艇、单人划艇、双人划艇、四人划艇
女子:
2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四人皮艇
注:水运会项目成绩同时计全国赛项目成绩
三、参加单位:
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云南省、甘肃省、解放军、武汉体育学院和其它特邀单位。
四、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报名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皮划艇协会颁发的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作为特邀单位除外)。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个项目限报2条艇,国家队队员代表所属单位参赛如国家队队员承担国际竞赛任务不能参赛,则国家队队员以参加夏委冠军赛成绩计为此次比赛成绩。运动员可参照竞赛日程兼项。
(三)春季冠军赛和夏季冠军赛男子划艇、男子皮艇、女子皮艇积分总和排名前60名的运动员,女子划艇积分总和排名前10名的运动员,享受国家竞赛包干经费参赛。各单位获得国家包干经费保证名额运动员总数4:1的工作人员为大会负担名额,其余人员自费。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皮划艇协会颁布的《皮划艇竞赛规则》,参照执行国际皮划艇联合会《静水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淘汰赛制。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将根据所参加的各小项成绩排名并计算个人的锦标赛积分。兼项的运动员在每个项目上都可以得到积分。各组别运动员年度积分前60名的运动员将获得国家竞赛保证名额参加2008年的全国皮划艇春季冠军赛。
(四)根据各参赛单位所有运动员锦标赛积分总和计算团体总分并排定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可并列。
(五)采用自动起航器。
(六)比赛艇、桨自备。
(七)各单位的比赛服装必须统一。各单位比赛服装的颜色和标志须在运动员年度注册时报中国皮划艇协会注册、批准。不得使用未经注册和批准的比赛服装参加比赛。
(八)各单位需对各自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和水中自救能力负责。各队在报到时需向大会提交有运动员本人与主管教练签名的200米游泳自救能力保证书、全体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单复印件和医疗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六、报名与报到
各单位于2007年7 月1 日前将报名表寄到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大会组委会;并于2007年8 月4 日前(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将运动员报项表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大会组委会,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发到中国皮划艇协会信箱chncanoe@hotmail.com,以便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报名必须采用中国皮划艇协会下发的表格,逾期报名的单位在交纳2000元罚金后,方可报名。在赛前举行的领队裁判员联席会议上进行最后确认和抽签。关于更改和取消报名将根据皮划艇竞赛规则第四章第十三条执行。
各单位于2007年9 月2日到山东省日照市向大会报到。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3名颁发奖牌,前8名颁发证书;
(二)团体总分前3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评选作风优良、公平竞争的代表队3个,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证书。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
主要裁判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名单另发。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仲裁委员会人员由中国皮划艇协会选派,职责范围依据《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裁判员于2007年9 月1日到大会报到。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另行通知。
十、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国皮划艇协会所有。
附: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崇文区龙潭路乙3号 邮编:100061
电话:010-67101148 传真:010-67112793
联系人: 孟淑霞
邮箱:shuxiameng@sina.com
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组委会(山东日照)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曲东路226号,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图书楼。 邮编:276826
电话:0633-8797015 传真:0633-8797333
联系人:徐龙 盛云霞
邮箱:rzxulong@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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