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会已于8月28日盛大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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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社会赞助捐赠实施办法
(2006-12-21 16:30:59)
 
    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将于2007年8月28日至9月8日在日照举行,本届水运会是我国水上运动项目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体育盛会,对促进我国水上运动项目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拓宽水运会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水运会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关法规,经水运会组织委员会批准,决定开展水运会社会赞助和捐赠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赞助和捐赠活动的组织实施
  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设立资源开发部,具体负责筹资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赞助和捐赠的资金和物品。赞助和捐赠协议由组委会资源开发部和赞助捐赠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由资源开发部纳入水运会组委会帐户,并将物品登记入帐。
  二、赞助捐赠形式及回报 
  (一)水运会总冠名(协办单位一个)。
  向水运会赞助600万元以上的单位,给予以下回报:
  1.给予赞助单位“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协办单位”称谓。冠名为“×××杯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开、闭幕式均冠“×××杯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名称。赞助单位可以使用水运会会徽、吉祥物标志进行本单位广告宣传和市场营销活动。水运会期间,赞助单位可在赛场指定区域销售本单位产品或进行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2.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组委会授予赞助单位“支持中国水上运动会特别贡献单位”称号,在水运会闭幕式上由组委会主要领导向赞助单位颁发纪念匾。
  3.组委会召开水运会协办单位新闻发布会,组委会领导出席并致辞,赞助单位领导介绍企业情况。
  4.赞助单位一名领导出席盛大的开、闭幕式和欢迎宴会并在贵宾席就座。在闭幕式上为获奖代表团颁奖。
  5.运动会期间,在世帆赛基地和奥林匹克水上公园显著位置为赞助单位设置大型拱门广告四个、高空气球广告四个,条幅广告四个,主会场大型显示屏滚动播放赞助单位字幕广告。
  6.水运会开幕式节目册、总秩序册、总成绩册、大会指南等印刷品的封面均出现赞助单位名称,另享有封底的整版广告位置。
  7.在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内给赞助单位设置广告位一个,时间至2008年12月底。
  8.水运会官方网站对赞助单位进行宣传。有关媒体对赞助单位进行采访报道。
  9.赞助单位可组织100名职工方队参加开、闭幕式。
  (二)水运会合作伙伴。
  向水运会赞助300万元以上的单位,给予以下回报:
  1.给予赞助单位“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合作伙伴”称谓,给予水运会三个大项比赛冠杯权,三项比赛冠杯名称分别为“****杯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杯****比赛”。 赞助单位可以使用水运会会徽、吉祥物标志在水运会期间进行本单位广告宣传和市场促销活动。 
  2.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组委会授予赞助单位“支持中国水上运动会突出贡献单位”称号,在水运会闭幕式上由组委会主要领导向赞助单位颁发纪念匾。
  3.组委会召开合作伙伴新闻发布会,宣布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单项合作单位,组委会领导出席并讲话,赞助单位领导介绍企业情况并参加签字仪式。
  4.赞助单位一名领导出席盛大的开、闭幕式和欢迎宴会并在贵宾席就座。赞助单位领导在闭幕式上为获奖代表团颁奖;赞助单位领导出席三项冠杯比赛的颁奖仪式,为金牌运动员颁发奖杯。
  5.运动会期间,在世帆赛基地和奥林匹克水上公园显著位置为赞助单位设置大型拱门广告两个、高空气球广告两个,条幅广告两个,主会场大型显示屏分别播放赞助单位字幕广告。 
  6.冠名杯单项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的封面出现赞助单位全称,封底为赞助单位整版广告;享有开幕式节目册、总秩序册、总成绩册、大会指南插页广告一页。
  7.赞助单位可组织50名职工方队参加开、闭幕式。
  (三)水运会主赞助商。
  向水运会赞助200万元以上的单位,给予以下回报:
  1.给予 “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主赞助单位”称谓。给予水运会两个大项比赛冠杯权,两项比赛冠杯名称分别为“****杯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杯****比赛”,赞助单位可以使用水运会会徽、吉祥物标志在水运会期间进行本单位广告宣传和市场促销活动。 
  2.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组委会授予赞助单位“支持中国水上运动会先进单位”称号,在水运会闭幕式上由组委会主要领导向赞助单位颁发纪念匾。
  3.组委会召开主赞助商新闻发布会,组委会领导出席并讲话。赞助单位领导介绍企业情况并参加签字仪式。
  4.赞助单位一名领导出席盛大的开、闭幕式和欢迎宴会并在贵宾席就座。赞助单位领导出席两项冠杯比赛的颁奖仪式,为金牌运动员颁发奖杯。
  5.在开幕式会场为赞助单位设置两个广告位,两个高空气球宣传条幅。在显著位置悬挂赞助单位横幅两个,主会场大型显示屏分别播放赞助单位字幕广告。
  6.在冠名杯单项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的封面出现赞助单位全称,封底为赞助单位整版广告;享有开幕式节目册、大会指南、总成绩册的赞助单位插页彩图广告。 
  7.赞助单位可组织30名职工方队参加开、闭幕式。
  (四)水运会赞助商。
  向水运会赞助100万元以上的单位,给予以下回报:
  1.给予水运会一个大项比赛冠杯权,冠杯名称为“****杯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杯****比赛”,赞助单位可以使用水运会会徽、吉祥物标志在水运会期间进行本单位广告宣传和市场促销活动。 
  2.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组委会授予赞助单位“中国水上运动会赞助商”称号,在水运会闭幕式上由组委会领导向赞助单位颁发纪念匾。邀请赞助单位一名领导出席开、闭幕式和欢迎宴会并在贵宾席就座。
  3.组委会召开赞助商新闻发布会,组委会领导出席并讲话。赞助单位领导介绍企业情况并参加签字仪式。
  4.在开幕式会场设置两个广告位,两个高空气球宣传条幅,宣传横幅两处,在冠杯单项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的封面出现赞助单位全称,封底为赞助单位整版广告;享有开幕式节目册、大会指南、总成绩册有赞助单位的插页彩图广告。
  5.赞助单位一名领导出席冠杯比赛的颁奖仪式,为金牌运动员颁发奖杯。
  6.赞助单位可组织20名职工方队参加开、闭幕式。
  (五)水运会一般赞助商。
  向水运会赞助20万元以上的单位,给予以下回报:
  1.组委会集中召开一般赞助商新闻发布会,组委会领导出席并讲话,赞助单位领导参加签字仪式。
  2.邀请赞助单位一名领导出席开、闭幕式,与省市领导一起观看开、闭幕式和大型团体表演等活动。
  3.赞助单位一名领导出席单项比赛的颁奖仪式,为获奖运动员颁奖。
  4.在开幕式会场设置一个广告位;比赛期间,在奥林匹克水上公园设置高空气球、宣传条幅一个、宣传横幅一处,享有单项比赛秩序册、大会指南插页彩图广告。
  (六)水运会器材及物品捐赠。
  向水运会赞助器材及物品的单位,根据赞助金额(按出厂价)参照前述赞助资金条款给予回报。
  (七)水运会专用车辆赞助。 
  向水运会赞助专用车辆的单位,根据赞助金额(按出厂价)参照前述赞助资金有关条款给予回报。
  (八)水运会指定服装、饮品等。
  向水运会赞助服装、饮品等,根据赞助物品总金额(按出厂价)参照有关条款给予回报。
  (九)水运会指定接待酒店,根据赞助金额另行确定。 
  三、其他形式赞助 
  (一)赞助60万元,取得水运会会徽的使用权及制作销售权。
  (二)赞助50万元,取得水运会吉祥物的使用权及制作销售权。
  (三)大型显示屏滚动字幕广告每条0.5万元。
  (四)单项比赛秩序册插页广告每页 0.5万元。
  (五)总秩序册、总成绩册插页广告每页0.8万元。
  (六)充气拱门广告每个1万元(10天)。
  (七)高空气球广告每个1万元(10天)。
  四、赞助捐赠单位对回报条件以外的其他要求的可与组委会资源开发部另行协商。
  五、市场运作授权代理
  经资源开发部批准同意,授权联系水运会社会赞助资金(物品)的代理商,应将其联系的赞助资金或物品直接由赞助单位全部交付资源开发部登记入帐(水运会组委会开户银行、帐号),按照协议使用资金(物品)。
  六、有关优惠政策
  根据中发〔2002〕8号、鲁发〔2002〕2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捐赠给本届运动会的单位和个人,符合税收政策的,税务部门在收缴所得税时给予税前扣除政策。
  七、有关规定和违规处理 
  (一)水运会期间广告宣传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所筹资金(物品)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三)未经水运会组委会同意,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都不得擅自以水运会的名义收取社会赞助和捐赠,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未经水运会组委会同意,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都不得擅自使用水运会会徽、吉祥物等标志,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截止时间2007年10月31日。水运会组委会对本办法负有解释权和修改权。 
  八、水运会组委会资源开发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日照市海曲东路226号水运会组委会
  联系电话:0633—8797018    8797019
  联 系 人:赵媛媛
  传  真:0633—8797000
  邮  编:276800
  电子邮箱:shuiyunhui2007@163.com 
  开户银行:日照市商业银行海滨二路支行
  帐    户:2007年中国水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帐    号:37150020109000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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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不详
来 源:水运会组委会资源开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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